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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龙溪温泉
温泉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滑峪村北, 开封市区自驾前往龙溪温泉仅需1.8h!一路上风景如画,带你远离喧嚣、逃离城市!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乘车赴新乡,根据安排参观特色购物超市和体验龙溪温泉。
【龙溪温泉度假区】位于新乡辉县市,处于死火山地裂带上,常年水温在58℃-78℃,是纯正的火山温泉,“与山为邻,与田为伴”,拥有私密窑洞温泉区、溶洞景观温泉区、室外园林温泉区、室外恒温泳池、儿童水上乐园区以及高尔夫练习场、跑马场、冰雕展馆等娱乐项目。
泡池之水来自地下天然温泉水,内含多种矿物质,对人体大有裨益。各泉再加以不同成份从而使其拥有不同理疗功效,或怡神解乏,或舒筋健体,或防治各病,或美容养颜,或润肤杀菌;其周围环境更是各具特色,或清雅幽静,或暗香疏影,或风光秀丽,或······更有独院私人温泉住宿区,别样的闲暇与质感。然后根据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返回温馨家园。
1.选择线路
2.填写订单
3.在线支付
4.电话预约
5.交易成功
包含项目:
用餐: 一日游不含餐(凭转发记录,赠送特色简单午餐“太行闷面”)
门票: 含景区首道大门票
住宿:一日游不含住宿
交通:全程豪华空调大巴座位车
旅行社责任险
购物:全程一个特色购物超市,配合进店,购买随意。
1、个人消费;
2、行程内未注明的其他费用;
3、景点内的其他二次消费,如: 手环押金等;
等;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书(请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A、适用游客:所有参团游客;
B、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容告知本人:
1)该旅游行程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或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尤其高海拔地区,容易发生高原反应,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C、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1)如在本次旅行过程中,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一切任何影响旅行的情况,均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所有产生的费用;
2)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由本人自行承担后续离团产生的一切费用(交通、食宿等),并不能要求退还原定交纳团款中的任何费用。
3)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1、旅游期间,我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自身有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不适合参加刺激类运动而不提前告知旅行社或因自身疾病在行程中造成的医疗及身故,所有费用及后果由客人自行解决及承担,与旅行社无关,报名缴费即认同本条款。特价活动,无优待退费。
2、出发前48小时我们已安排好座位、保险等相关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出行,损失费用将无法退回,谢谢您的理解。
温馨提示:
1、乘车须知:根据相应人数安排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坐,临时退团者、旅行社将扣除此行的座位费用,另外因费用是打包价,所有证件不产生退费!因个人问题不吃不住的,不产生退费!
2、携带物品:舒适衣服、防晒用品、水杯、雨具等。
3、安全须知:游览过程中不允许客人私自离团,如客人离团,需签离团协议,则视为自愿终止合同。费用一律不退。
4、自然条件: 我社保留调整和更改行程的权力,但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标准; 如景点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现收差价;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行程延误(如;国家政策,道路拥挤、旺季人多、自然灾害等)及非旅行社原因给游客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社不予赔偿。
5、投诉处理:如客人在旅程中遇到任何质量问题请及时提出,我社会及时协调解决。未提出者,行程结束后积累问题,我们视为无效。请您认真填写意见单,如客人投诉意见与意见单不符,我社不予受理。
6、如客人车上议论价格低于门市报价,差价自补!
7、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排位!
8、我社导游于出发前一天18:00—20:00之间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车牌号;
9、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如大雪、大雨、台风、大雾或人为不可抗拒原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延误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我社将尽力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本合同有旅游代表 签订,本人确认此次旅游所有人员对本次旅行的行程及合同全部悉知,同意本人代签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内容真实有效。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20% |
1—3日 | 40% |
当日 | 60% |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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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10% |
1—3日 | 20% |
商家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诉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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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订保障因特殊情况影响出行,保证退订
救援保障旅途中遇意外情况,保证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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